学生健康体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新闻中心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湛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湛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6日

 湛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康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全民健身是实现全民健康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基础保障。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是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十二五”期间,经过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比较健全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较为完备的公共体育服务,为建设体育强市奠定了坚实基础。“十三五”期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6〕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促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协调融合、依法治体、多元互促的工作原则,以基层为重点,以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着力扩大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健身服务需求,为不断提高全市人民体质健康和生活质量创造必要条件。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体育服务标准全面提升,区域、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人人享有较高水平的公共体育服务,主要指标达到省下达要求,形成更加明晰和完善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含残障人士)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

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0万人以上。

城乡居民身体素质稳步增强,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93%以上,在校学生普遍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基本要求,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更加完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市、县(市、区)建有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5%,具备开放条件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0%以上。社会力量参与体育场馆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机制更加完善。

体育社会组织更加富有活力,服务能力普遍增强、作用更加明显,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竞争有序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格局。每万人拥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0.3个以上。

全民健身活动更加活跃,活动体系更加丰富和完善,活动社会化、组织化、指导化程度显著提高,普遍形成特色鲜明的“一地一活动品牌”。业余体育竞赛体系更加完善,普遍建立全民健身运动会制度,各类业余竞赛活动更加丰富。

全民健身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市、县、镇(街)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网络实现全覆盖。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2.5万人以上,获社会体育指导员二级以上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3千人以上,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成为普及推广科学健身知识和组织开展体育健身活动的重要主体。建成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湛江市全民健身电子地图”。

健身休闲服务业发展壮大,健身休闲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消费需求愈加旺盛,对其他产业带动作用明显提升,成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1.大力弘扬湛江体育文化。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把身心健康作为个人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的重要能力,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引导推广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将体育文化融入体育健身的全周期和过程。加强湛江传统体育文化资源的传承和保护,积极传承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中的醒狮、人龙舞等湛江传统体育项目。依托北部湾城市群区域合作,深化我市与周边市的体育文化合作交流,打造区域体育品牌活动及赛事,开展竞赛信息交流、体育科研交流、体育产业项目洽谈等,努力提升湛江体育文化影响力。

2.加强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县(市、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县(市、区)重点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城市社区重点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农村重点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基础上,增配体育设施,增加建设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严格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健身设施空间。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与已建成居住区,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做好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

促进公共体育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对持证残障人士免费开放),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相关信息。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完善服务项目,提供更多免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体育服务。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运营评价制度,畅通群众评价和反馈渠道,开展体育场馆评估定级工作。

3.激发和释放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市、县(市、区)体育总会实现全覆盖,枢纽作用更加明显,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会员规模显著扩大,强化单项体协运动项目专业化服务能力。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各类健身俱乐部、户外体育营地和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断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治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等新兴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开展体育社会组织“一会一品牌”活动。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努力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稳妥推进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成为依法成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社会组织。完善以绩效评估结果为资助依据的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助扶持制度,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倡导各县(市、区)创建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项目及信息等服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高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综合监管体系,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加强政策业务指导并履行相关监管责任的职能,建立主体多元的评估监督机制,配合民政部门开展评估、评级工作。建立第三方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

4.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鼓励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加快形成主体多元的办活动、办比赛机制。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球类、广场舞、气排球、飞镖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帆船、帆板、赛艇皮划艇、游艇、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湛江地方特色的舞龙、舞狮、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加强古驿道等古迹的保护利用,依托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徒步穿越、滨海体育等具有显著区域特色的休闲户外体育项目,积极推动健身气功项目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开展交流展示活动。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积极倡导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丰富赛事和活动市场,努力打造观赏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和活动,积极承办全省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好市级品牌活动赛事、“北部湾城市”各类体育赛事以及环雷州半岛骑行等群众性体育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全民健身大联动和全民健身项目大汇演等系列大型体育主题活动制度,积极开展国际体育交流合作,引进和承办全国性、国际性的群众性体育赛事。引导新兴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举办各类体育活动。

5.努力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服务水平。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体育健身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创新健身指导和培训方式。推广普及运动健身方案、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创新,促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换代。继续推进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建设,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部门慢性病调查等,在大数据分析的基础上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增加投入促进市、县二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档升级,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常态化测定指导服务。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协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做好老年人健身和康复护理。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和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建设,完善全民健身(含残障人士健身)指导公益岗位制度及上岗服务机制,制定实施公益性岗位补助办法,提高上岗服务率。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办公场所使用及志愿人员聘用办法。积极推进社区、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社会组织“三社联动”,提升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等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完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提升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体育培训健康发展。完善农村文体协管员制度,开展文体协管员队伍业务培训,提高农村全民健身组织指导水平。

6.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体系。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广东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县(市、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实现城乡和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制度的统一、体育设施的共享和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保障标准等方面的一致,逐步形成上下衔接、符合实际需求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指标体系。建立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的推进实施机制,明确目标步骤,出台具体政策,推进标准落实。建立健全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体系。开展市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发挥高校及研究机构的作用,加强公共体育服务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

(二)统筹推动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

1.着力推进区域、城乡全民健身事业协调发展。完善促进区域、城乡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的政策制度和运行机制,推动公共体育资源及服务要素供给重点向农村和特殊群体倾斜,增强发展整体性。着力推进湛江地区全民健身实现跨越式发展,实施精准扶持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彩票公益金等支持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力争到2020年我市全部县(市、区)建成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和全民助残健身活动中心(示范点)。健全科学规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体系,继续整合区域内体育职业技能鉴定资源,全面实现体育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管理系统的对接,完善区域国民体质监测制度,实现国民体质监测“一卡通”。巩固提升市区群众公共体育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地区率先扩大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和提高保障水平,发挥示范和引导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加快发展,加大市区帮扶贫困地区的力度,不断缩小城乡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差距。加强城市对农村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的帮扶,推进基层公共体育服务的部门联动,重点整合文化、体育、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资源,提升综合文化体育服务中心服务水平和我市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水平,在完善环北部湾体育圈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性公共体育服务圈。

2.加强特殊人群体育健身活动保障体系建设。高度重视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生活困难群众、社区矫正人员等为重点服务对象的特殊人群体育,增加供给,提高专门化服务水平。支持各级老年人活动中心配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体育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积极探索利用已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开发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身项目和方法。加大残疾人体育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完善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充分发挥其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中的作用,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把外来务工人员体育纳入常住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企业为实施主体,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基本体育需求,积极为女职工参加体育健身创造条件。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全民健身服务供给,使其享受更多社会关爱,在融入社会方面增加获得感和满足感。各级工会重视和充分发挥各类职工体育协会作用,开展职工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间操,推进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鼓励各行各业举行职工运动会,落实职工体育健身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制度。

3.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走下网络、走出宿舍、走向操场”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促进青少年养成体育锻炼习惯,掌握一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促使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大力推动足球、篮球、排球等集体项目,广泛开展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体操等基础项目。加强青少年校外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公共体育场馆设施为学校体育提供服务,向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后和节假日对本校师生和公众有序开放,充分利用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户外营地等资源开展体育活动。积极推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创建活动,完善俱乐部联赛制度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办好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完善竞赛、培训、评估和资助制度,塑造体育传统项目品牌,完善运动项目青少年训练营活动制度,继续资助单项体协开展青少年夏(冬)令营活动。开展课余训练,完善竞赛体系,定期举办综合性学生运动会。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兼任体育教师或校外体育辅导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完善青少年体育评价机制。健全学校体育运动伤害风险防范机制。探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训练、教学及活动竞赛等服务。开发适应青少年特点的运动器械、锻炼项目和健身方法。

(三)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业,繁荣体育消费。

1.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发展以健身休闲业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旅游融合发展,打造北部湾城市一小时体育圈,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和竞赛表演业,引领湛江成为国内外知名健身休闲、赛事及活动城市。优先发展体育旅游,大力开拓健身休闲服务,发展具有海洋特色休闲体育旅游,打造国际一流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带,培育若干个国际标准的滨海休闲体育旅游基地。鼓励全市各县(市、区)利用地方生态资源及体育传统在城镇区域内建设和完善便利性强的健身休闲产业功能区,重点形成健身休闲和运动康复等特色产业组团,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场馆服务、运动康复、健身培训、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产业。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体育休闲旅游景点、线路和产业集聚区,形成体育休闲旅游产业链。

2.促进健身休闲服务消费。完善符合时代特征、多渠道的全民健身激励机制,通过颁发体育锻炼标准证书、证章,实行全民健身公共积分、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段试行发放体育健身消费券等措施,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鼓励增加健身消费。完善健身消费政策,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良健身休闲消费环境,探索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积极支持群众健身消费,引导经营主体提供公益性群众体育健身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学校、个人购买运动伤害类保险。加强对健身休闲设施安全监督检查,对游泳池、滨海体育、体育营地等场所设备定期开展安全检测。完善安全服务规范,相关从业人员上岗前进行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对参与高风险体育项目的活动者进行风险提示,并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市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活动者、社会公众及新闻媒体的监督和引导作用,推进健身休闲业服务质量提升。规范健身休闲价格,加强价格监管。

3.多业融合互促,提升服务功能水平。鼓励相互融通,支持健身休闲业与医疗服务、旅游、文化、教育、养生康复等行业在技术与制度创新的基础上相互渗透、相互交叉,融合形成新型产业形态,丰富公共体育服务内容。促进康体结合,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探索把全民健身纳入健康管理和慢性病防治,促进康体结合。鼓励城市社区健身指导站与社区医疗机构联合开展康体服务,倡导身体检查与体质测试相结合,推广“运动处方”,支持医疗机构积极研发运动康复技术,发挥中医药在运动康复等方面的特色作用,提倡开展健身咨询和调理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开办康体和运动康复等各类机构。培育一大批品牌体育康复及体医结合服务机构。推动全民健身与旅游融合,开发体育休闲线路和体育旅游项目。促进全民健身融入城市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领导,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建立和完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领导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落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含残障人士健身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级发改、国土、规划部门要完善落实规划与土地政策,按照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和规划中年度用地需求,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完善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各级财政、文化、教育、科技、卫生、旅游、人社、公安、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简化审批程序,配合开展工作,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二)落实经费投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含残障人士健身事业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使用采取精准扶持办法,重点加大对农村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事业有关税费政策。

(三)完善政策法规。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普遍增强法制意识,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加强全民健身与精神文明、社区服务、公共文化、健康、卫生、旅游、科技、养老、助残等相关制度建设的统筹协调。完善体育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中的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

(四)加强队伍建设。高度重视和统筹部署全民健身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强体、科教兴体”战略,优化全民健身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培训方式,建立健全长效化培训机制。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村文体协管员、体育志愿者和基层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队伍培育建设力度,重点做好城乡基层体育骨干培训培养,发现、培养全民健身领军人物。倡导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者专家参与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发展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倡导高校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模式、就业岗位与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机衔接。建立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扶持制度和机制,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一批市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强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建立完善全民健身人才评价制度,完善激励机制。

(五)深化改革创新。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公共体育服务新型业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活力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丰富公共体育服务供给。创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

(六)推动“互联网+”。推进我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数字化建设,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通过政务云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民健身管理资源库、服务资源库和公共服务信息共享,使全民健身服务更加便捷、高效、精准。充分利用“互联网+”、“+互联网”技术和智能穿戴产品开拓全民健身产品制造领域和消费市场,使全民健身消费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不断提高。推动建立全民健身仪器设备和国民体质测试仪器物联网化,促进互联网和传统体育制造业有机融合。利用大数据技术及时分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体育设施利用率,进行运动健身效果综合评价,提高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设施监管效率。利用数字化资源、智能化技术、网络化传播,拓展全健身公共服务能力和传播范围,支持发展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建立完善数字公共体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建设我市公共体育服务供需平台,提升公共体育服务现代传播能力,拓宽公共体育资源传输渠道。推动发展基于移动客户端的健身APP,建成一批城市公共体育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体育健身业服务向信息化、大数据、物联网领域拓展。推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全民健身领域的应用,拓展全民健身服务内涵。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施计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各地实施计划与市实施计划的衔接配套体系。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组织实施,并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施计划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在2020年对《湛江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技术支持:济南圣力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98858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