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健康体检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新闻中心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关于印发《遂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现将《遂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遂溪县教育局      遂溪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遂溪县财政局        遂溪县物价局

 

2014年7月22日


遂溪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粤发【2008】22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县中小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提高我县中小学生的健康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粤教体【2009】29号)的文件精神和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卫生局、湛江财政局、湛江市物价局转发《广东省中小学生卫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修订意见》的通知【湛教【2010】246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一、体检对象

全县中小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

二、体检机构的确定和工作范围

  《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粤教体【2009】29号)规定:承担体检的医疗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的地区,体检工作优先安排给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由于我县人数多,教学网点分散,我县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暂时难于完成全县中小学生的体检工作任务。因此,决定聘请部分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配合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做好学生体检工作。主办机构:遂溪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

三、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检查科目

序号

检查项目

费用标准(元)

备注

 

 

 

 

 

 

  

 

 

 

询问

1

病史

免费

 

 

内科常规

 

2

 

 

 

 

 

 

 

 

9.0

 

3

 

4

 

5

 

 

眼科

 

6

视力

 

7

沙眼

 

8

结膜炎

 

9

色觉

(注释1)

 

 

 

外科

 

10

头部

 

11

颈部

 

12

胸部

 

13

脊柱

 

14

四肢

 

15

皮肤

 

16

淋巴结

 

17

男性外生殖器

小学入学新生必检

耳鼻喉科

18

 

 

 

19

 

20

扁桃体

 

形体机能

21

身高

 

22

体重

 

23

血压

 

口腔科

24

牙齿

2.0

含一次性检查器具

25

牙周

检验

26

血常规检查(血红蛋白.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计数)

5.0

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必检

27

肝功能检测(谷丙转氨酶.胆红素)

13.0

小学.初中.高中入学新生必检

 

28

建立并管理学生健康档案

2.0

 

 

29

肺活量

1.0

含一次性吹嘴

 

30

结核菌素试验

6.0

小学.初中.入学新生(注释2)

 

31

蛔虫卵检测

2.0

农村中小学生

 

32

胸透

6.0

初三.高三毕业生(注释2)

 

   (一)体检项目说明:

1、安排色觉检查的年级由各地视实际情况决定,可选在小学高年级或初中,原则上每个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检查一次色觉。

2、结核菌素试验试种前应详细了解学生过敏史,并发放“告家长书”。没有强过敏病史同时家长签字同意的学生方可接受接种。本项试验必须由专业的结核病防治部门携带急救设施设备,到校进行接种。

3、胸透前要发放“告家长书”,经得家长签字同意的学生方可接受透视检查。胸透时必须做好学生防护工作。

(二)体检收费标准说明: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体检收费标准为:[含必检项目(不含检验科)]每年每生13元;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学校)体检收费标准为:[含必检项目(不含检验科)和选检肺活量]每年每生14元。

    四、体检工作的要求和准备

  (一)新生入学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在校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

  (二)体检严格执行《医院消毒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要求的卫生用具,严防医源性感染,保证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处理应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三)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体检质量。并做好参与与体检的医务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保护个人隐私。

  (四)按照《学生体检技术要求》中的规定,统一健康体检技术标准,不得增减体检项目,在指定的范围内开展健康体检工作。

  (五)按照《中小学生体检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统一使用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检查体检表和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上报系统进行数据录入,协助学校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学生健康检查结果,出具健康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开展促进学生健康的各项工作。

  (六)各中小学要做好如下准备工作。

  1、体检时每所学校要准备2间空教室作为体检场地,备好15张桌子20张椅子作工作用。

  2、各镇中心小学(学校)要根据体检时间安排对所属学校编好体检时间表,受检学校要编好班级体检顺序表,体检时将时间安排表交给体检队。

 3、体检前各学校要将健康体检手册发给学生,指导学生填好相应的内容。

 4各学校分管体卫艺工作的副校长(或体卫艺处主任)要全程配合体检队做好各项工作,体检时班主任要带队,保证体检工作的顺利进行。

 5、体检必须在上课的正常时间进行,小学体检时间每天在6个课时以内,中学为7个课时以内。

 五、体检工作的时间安排

 每学年体检一次,具体工作计划由县教育局中小学校卫生保健所组织安排。

 六、体检经费的来源和使用

(一)义务教育阶段(含民办学校)学生体检费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开。按湛教【2010】246号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由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生体检人数集中报县财政局办理,由财政局直接划拨给县教育局。

  (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列入代收费项目由学校向学生代收,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学校集中交付给县教育局。

  (三)、各学校要加强体检经费管理,代收的体检费要按时全额移交给县教育局,确保专款专用。

 七、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责任分工

(一)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有关事项管理办法》(粤教体【2009】29号的规定,县教育局是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和总结等工作,并负责对承担学生体检的医疗机构有关负责人员进行广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上报系统的培训。

  (二)县教育局卫生保健所负责体检工作人员的考核和检查督促等工作。

  (三)县卫计局负责体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体检经费的划拨工作,根据教育局核准的各学校体检学生数应交的体检费,在各学校公用经费中扣减,及时将扣减的体检费按规定划拨入县教育局。

  (五)县物价局负责学生健康体检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本方案从2014年秋季开始实施

技术支持:济南圣力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6798858
站长统计